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青岛证监局对李某欣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的处罚决定,其所在的无资质公司通过新媒体账号提供违规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李某欣被罚款1.6万元,并退缴违法所得。同时,文章还提到了监管对无资质投顾的严查以及部分证券分支机构存在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李某欣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被处罚
李某欣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新媒体账号发布证券投资分析内容,向客户推荐股票并收取费用,违反了相关法规,被处以1.6万元罚款,并退缴违法所得。
关键观点2: 无资质公司提供违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文章介绍了李某欣所在的公司通过运营新媒体账号提供违规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且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这是违规行为。
关键观点3: 监管对无资质投顾的严查
各地证监部门对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的情况进行严查,包括无证展业等主要处罚事由。例如,广东证监局已经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公司进行了处罚。
关键观点4: 部分证券分支机构存在的问题
部分证券分支机构在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网络直播投顾业务时存在无证从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例如,国融证券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个别员工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问题。
文章预览
数据是个宝 数据宝 炒股少烦恼 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李某欣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最终退缴违法所得并罚款。特别的是,这位当事人并非在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工作,而是入职了一家通过运营新媒体账号,违规有偿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无资质公司。 违法荐股被罚1.6万元 经青岛证监局查明,2020年7月,青岛CY有限公司(简称“CY公司”)注册成立,仲某超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该公司注册成立后,通过运营相关微博、微信账号发布证券投资分析内容,向客户提供个股具体买入卖出时点建议等形式,提供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且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此背景下,2021年4月,李某欣与CY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李某欣作为员工入职该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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