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海口秀英区的餐饮店‘黄金甲’使用有异味甲鱼冒充高质量甲鱼,欺诈消费者,被罚款8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消费者通过热线反映该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后确认了餐饮店的行为违法。该餐饮店销售的招牌甲鱼虽然存在异味,但依然销售给顾客,这不仅损害了商家自身的信誉,也欺骗了消费者。此事件提醒商家要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餐饮店欺诈消费者
海口秀英‘黄金甲’餐饮店使用有异味甲鱼冒充优质甲鱼,欺骗消费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关键观点2: 具体案件细节
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确认餐饮店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20.6元,罚款8000元。
关键观点3: 商家的行为影响
该事件提醒商家应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品牌信誉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是商业成功的关键。
文章预览
明知甲鱼存在异味 还做成“招牌甲鱼”销售给顾客 除了砸自己的招牌外 还被罚款8000元 7月24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秀英簧金甲餐饮店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被依法予以罚款8000元。 据介绍,4月9日中午13时,有消费者拨打海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称, 在秀英区长滨路海岸塞拉维二楼簧金甲饭店吃饭,发现甲鱼是臭的,店方也承认是臭的但是不给处理方案。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在接到该投诉后,立即对该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市民食用的甲鱼有异味。执法人员在现场了解到,消费者表示其没有赔偿诉求,不愿意和解,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此事依法处理。因海口秀英簧金甲餐饮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海南自贸港反欺诈消费者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对海口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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