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该市将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该通告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莲都区特定范围内全天禁止此类车辆通行,第二阶段自2025年10月1日起,丽水市全市范围内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告的目的
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行管理,以改善空气质量。
关键观点2: 通行管理对象
本《通告》限制通行的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关键观点3: 通行管理措施和时间
措施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莲都区特定范围内全天禁止此类车辆通行,第二阶段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关键观点4: 通告的来源和免责声明
通告来源为丽水市人民政府,文中附有免责声明,表示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所发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之目的,版权问题需联系原作者或机构处理。
文章预览
近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我市自2024年9月1日0时起,将对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一)通行管理对象: 本《通告》限制通行的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二)通行管理措施和时间: 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自2024年9月1日0时起,在莲都区以下范围内:“北至北环路,西至西环路、大溪,南至水腊公路,东至富岭连接线、东环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通行(详见附图)。浙江温州、丽水市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面限行 第二阶段: 自2025年10月1日0时起,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通行。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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