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睢宁县人民法院发布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公告涉及多个案件向案外人的款项发放,包括具体执行案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领款人、拟发放金额和发放依据等详细信息,并强调公示制度和异议处理流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法院公告内容
睢宁县人民法院发布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涉及多个案件,详细列出了执行案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领款人、拟发放金额和发放依据等信息。
关键观点2: 公示制度和异议处理
法院强调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三天,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主张,需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法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关键观点3: 公告的发布方和转载要求
公告来源为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强调转载时请注明来自“睢宁融媒”官方微信。
文章预览
睢宁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5]案款外发公告2号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1、执行案号:(2015)睢执字第02468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陵支行 被执行人:仲威、王永、李飞、卞银才、胡冰、仲威 案外领款人:李雪莲 拟发放金额: 171900元 发放依据: 申请执行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 80389110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来 源: 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一审:青芒 二审:李璇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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