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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京报7月2日文章《 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 》引起社会对食用油安全的担忧。 多家媒体将矛头对准了新京报文中曝光的 汇福粮油集团(简称“汇福”)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因为新京报的记者拍到了不合规罐车进入了这两个公司的厂区装油。 但是,这些罐车并不是这两个公司的。汇福和中储粮是食用油的卖方,而罐车是买方雇佣的。卖方对罐车的使用有监管责任吗?有,但并不应该负主要责任。到它们这里购买食用油的中小油加工厂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在食用油的销售链条中,这些中小油加工厂,从中储粮等“批发”食用油,然后分装,打上自己的品牌(也可能假冒其他厂家的品牌),销售到散货市场,或向餐馆、食堂等供应。它们才是形成假冒伪劣的关键环节。甚至,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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