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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光伏头条 团队 微信公众号 | 光伏头条 光伏头条(微信号:PV-2005)获悉,10月22日,广东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就《平远县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指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用范围: (一)利用合法、安全的既有建(构)筑物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二)利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三)利用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四)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农村村内道路及其他集体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五)鼓励支持新建厂房、公共机构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文件明确, 以下范围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含既有违法违章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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