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员工因合同到期要求涨薪才续签,公司因操作不当引发劳动争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实例。文章还涉及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员工与公司合同到期,员工要求涨薪才续签。
尹至平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后提出涨薪要求,公司未满足其要求引发争议。
关键观点2: 尹至平发生交通意外并工亡,家属申请仲裁主张工伤待遇。
尹至平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家属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关键观点3: 公司不服仲裁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公司认为尹至平不构成工亡,且认为已购买商业保险应抵扣部分费用。但法院认为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属于不同险种,不能相互替代,公司必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关键观点4: 二审维持原判,强调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不豁免其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裁决正确。同时明确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商业保险不能替代。
文章预览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实务文章,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szlaw@qq.com 昨日精选案例: 合同到期员工提出要涨薪才续签,公司错误操作赔了16万 尹至平系广州某公司员工,自2021年5月入职,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月薪9000元。 公司为尹至平购买8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未参加社会保险。 2021年12月16日21时34分许尹至平驾驶电动自行车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21年12月17日死亡。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 尹至平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 因公司为尹至平购买8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已经全额赔付。 2023年2月17日,家属申请仲裁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 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支付工亡补助金876680元及丧葬补助金差额24485.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50400元,并自2023年3月起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