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该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规程明确了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事宜,包括备案管理、就医管理与服务、费用结算等内容,适用于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简化流程、集中数据等多种方式,减轻群众跑腿负担,提升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程》的主要内容
《规程》明确了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流程和服务标准,包括备案管理、协议管理和监督核查、就医管理与服务、费用结算与年度清算等。
关键观点2: 医保待遇的互认
《规程》提出全省互认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参保人员不需要重复去医院进行认定。在医保报销待遇方面,执行参保市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市和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关键观点3: 规程的实施时间
《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关键观点4: 对群众的影响
通过明确范围、简化流程等方式,《规程》的发布将减轻群众跑腿负担,提升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
文章预览
连州新媒体一线品牌 连州点点网 热文 资讯 帮助 活动 福利 推广 品牌 - 2024年12月30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 省内跨市就医医疗 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下称《规程》)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规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市应互认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换言之,广东省医保参保人员进行备案后,在省内跨市定点医药机构看病买药可以直接获得医保报销,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 全省互认 《规程》包括总则、备案管理、协议管理和监督核查、就医管理与服务、费用结算与年度清算、基金财务管理、附则等七章共40条,适用于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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