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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婚姻登记行为、保障公民婚姻自由与权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进步与家庭结构的变化,现行条例在某些方面逐渐显现出滞后性,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因此,民政部起草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旨在通过修订条例,进一步保障婚姻自由、提升登记便利性、加强信息管理,以应对新时代下的新挑战。 一、核心条款分析解读 条例草案, 核心就两条:第一,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了,取消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第二,离婚冷静期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都可撤回申请。 即结婚怕你太冷静,离婚又怕你太冲动。以前还要个户口本,现在连户口本也不要了,两人直接拿身份证就行,连父母都不用通知。 不仅不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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