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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与 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平台(下称“四重”)创新发展,省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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