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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有关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有关规定,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规范环评市场,我局组织开展了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及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现将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 存在问题 (一)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检查发现,6家注册在我市的环评编制单位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信用平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准确、未建立或落实质量控制制度、未按规定存档相关资料、编制主持人未全过程组织参与编制等。 (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 经复核,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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