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来源:政事儿 8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来芳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黄来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 通过虚列开支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95万余元。 2008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