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中国五地证监局在短短8天内对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事件。共有四家律所遭到行政监管措施,其中一家律所被处以罚款。文章详细描述了各律所存在的问题和证监局的决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安徽证监局对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下称“李丰升律所”)采取行政处罚,因该律所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备案,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李丰升律所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存在风险控制不到位、核查验证程序不完备、法律意见书存在文字错误等问题。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
关键观点2: 内蒙古证监局对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下称“仁盈律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律所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质量控制和核查验证义务履行不到位,以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内蒙古证监局要求仁盈律所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执业质量,并报送书面报告。
关键观点3: 江苏证监局对江苏众连晟律师事务所(下称“众连晟律所”)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发现该律所在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未制定核查验证计划,未履行核查验证义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等。
江苏证监局要求众连晟律所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业质量。
关键观点4: 重庆证监局对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下称“志和智律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发现该律所在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合伙人变更未备案、工作底稿未按规定制作保存、法律意见书就个别事项未发表明确意见等问题。
重庆证监局要求志和智律所健全证券法律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提高律师证券法律业务水平。
关键观点5: 浙江证监局对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下称“中银律所”)及何敬上、李放军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在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查验和查验留存不规范,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浙江证监局要求中银律所及何敬上、李放军强化勤勉尽责,提高执业质量,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文章预览
关注公众号并设为🌟标,获取AI治理全球最佳实践 来源: 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12月24至12月31日,在这短短8天时间内,针对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安徽、内蒙古、江苏、重庆、浙江五地证监局 纷纷“亮剑”。 其中1家律所 遭到行政 处罚,另外4家则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12月3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 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下称“李丰升律所”)因 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备案,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经查明,2024年2月26日,李丰升律所与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由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农商行”)向律所出具授权委托书,由李丰升律所担任某农商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 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