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的监管,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并规定了实施日期、有效期以及详细的预收费规则、监管要求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联合制定印发
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了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
关键观点2: 实施日期与有效期
《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关键观点3: 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五章25条措施,明确了预收费规则、预收费监管要求、监管工作要求、政策衔接过渡期等主要内容。
关键观点4: 查看全文资料的方式
市民可以通过“阅读原文”的方式查看《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全文资料。
文章预览
市民政局介绍,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近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 《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 。 《实施办法》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实施办法》共五章25条措施,明确了 预收费规则、预收费监管要求、监管工作要求、政策衔接过渡期 等主要内容。详见解读↓ 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全文 资料:市民政局 编辑:王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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