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这篇文章主要围绕一起货物运输保险后的货损赔偿责任纠纷展开,介绍了相关案情、法院审理、法官说法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案外人李某与王某签订购销合同,采购沙糖桔。被告刘某作为承运人承接该批货物,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货物损失保险费。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及货物受损,刘某负全部责任。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刘某作为承运人负有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合同义务,因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受损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货物运输险是基于货主对于货物所享有的所有权为保险利益而投保的险种,被告刘某支付保费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3: 法官说法
法官指出,货物运输保险与物流责任保险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货物运输保险为财产险,以运输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赔偿范围为货物损失;物流责任保险为责任险,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4: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给付原告某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款13.6万元,某汽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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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工作室- 魏然 陪伴你的第4245天 投保货物运输险后,承运人是否承担货损赔偿责任? 来源 | 山东高法 推荐 | A6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2日,案外人李某(订货方)与王某(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采购一批沙糖桔(20000公斤)。10月18日,被告刘某(承运人)通过某平台承接该批沙糖桔运输业务,并通过微信转账向该业务发布人郑某支付信息费及货物损失保险费。当日,原告某保险公司出具《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电子保险凭证》,承保案涉沙糖桔运输途中货物损失的风险,被保险人为李某(货主)。10月20日,承运人刘某驾驶鲁QXXXXX大型汽车运输该批货物时,因操作不当,撞到山体后侧翻,导致车辆及货物受损,经某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单方交通事故刘某负全部责任。另查明,案涉鲁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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