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郑州市发布《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解决本市户籍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该政策包括新建和收购存量房两种方式,新建项目面积控制在70至120平方米,收购项目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包括主申请人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社保缴纳等要求。价格管理包括配售价格组成和回购后的再次配售价格。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策定义及目标
该政策是郑州市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针对户籍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提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关键观点2: 房源筹集方式
新建和收购存量房是主要途径,其中新建包括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闲置土地等,收购包括各类政策性住房、建成未售的商品房等。
关键观点3: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的家庭需满足主申请人本市市区户籍、无自有住房、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规定腾退或收购。
关键观点4: 价格管理
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由多个因素组成,包括土地价格、建安成本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等不摊入配售价格。
文章预览
7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表示,本办法所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可由运营公司回购),面向本市市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下同)户籍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具体来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有新建和收购存量房两种途径。新建包括: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土地(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仓储、科研用地),以及可深度开发的土地(公交场站、地铁上盖等),在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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