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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和案例 | 销售“韩版北面服饰”构成商标侵权而非平行进口,敦和律所代理北面公司维权获胜诉判决

敦和律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电商 科技自媒体  · 2024-09-27 18:3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网店销售未履行合法程序进口商品引发的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北面公司诉被告余杭某经营部在抖音平台开设的网店销售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需赔偿原告损失。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随着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营销模式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产自国外的商品进入国内市场,其中涉及商标侵权问题。

关键观点2: 案件经过

原告北面公司起诉被告余杭某经营部在抖音平台开设的网店销售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被告辩称其销售的商品来源于韩国,属于平行进口情形,不构成商标侵权。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因其未证明被控侵权商品在我国与韩国的贴附商标归属于同一权利人,且未履行正常的海关监管程序。法院依法判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60000元。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该案是销售进口商品侵害他人商标权的典型案例,确立了平行进口的审查标准,包括权利人对商品上贴附的商标在出口国与进口国均享有合法的权利等五个要件。


文章预览

随着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营销模式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产自国外的商品“漂洋过海”出现在国人的视野中。因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相同,且在质量上很难看出差别,而价格较之在国内产销的商品也更有优势,因此更受国内消费者青睐。相关销售商也因此获得巨大利益,他们更愿意相信这是由于品牌方内部管理漏洞而导致的国际“窜货”(平行进口)行为,殊不知其可能从一开始就已经涉及知识产权侵权。 近日,敦和律所代理原告北面公司主张余杭某经营部开设网店销售“韩版北面服饰”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一案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在商标法尚未对平行进口相关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采纳我方关于平行进口的判断标准的主张,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该案也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借鉴。以下是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 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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