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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科学城】关于开展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 (2024年第二批)受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创业直通车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4-08-01 10:5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2024年第二批)的受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申报范围、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要求、申报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范围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关键观点2: 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等条件。

关键观点3: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需要齐全、完整、清晰可辨认,遵循附件2的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主体需对项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如果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科学城,项目将不再得到支持和资金拨付。

关键观点4: 申报安排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31日17:00。申报主体需要在指定的在线平台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关键观点5: 其他信息

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到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新规定,将按规定调整执行。同时提供举报机制,以防有机构或个人假借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主体收取费用,以及申报主体弄虚作假申报政策等情况。


文章预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浦府规〔2021〕3号),《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4号),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2024年第二批)受理工作于8月1日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核心区范围的企业完成2023年《张江科学城企业统计年报》填写,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扩区范围的企业按所在街镇或管理局(管委会)要求完成统计年报填写;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工商注册地稳定。 三、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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