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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条件

无讼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11-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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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是指当出现“合同僵局”的情形下,赋予违约方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的一种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形成诉权,至于合同是否被解除,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把握、判断和认定。 壹 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发展历程 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发展从否定到肯定,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否定期 受传统合同严守原则及维护市场秩序、诚信、公序良俗等观念影响,认为合同解除权是守约方特有的权利,严格排除违约方解除合同的适用。 第二个阶段,转折点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南京中院审理的新宇公司诉冯某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判决认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实际承认了违约方特定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第三个阶段,肯定期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发布的九民会议纪要中明确肯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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