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墟沟微生活综合编辑; 编辑|苏叶;审核|老编 7月1日起 江苏分时电价调整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电力保供,有效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缓解重大节日期间新能源发电消纳压力,鼓励引导用能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尖峰时段设置缩短尖峰时长 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 即:每年7至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