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天津高法
信息发布,民意沟通。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今天看啥  ›  专栏  ›  天津高法

人身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的限制性条款,有效吗?

天津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3-25 10:06
    

文章预览

投保时 保险推销员说的天花乱坠 理赔时 却被告知“未达到理赔条件” 那么 这些隐藏在合同中的“玄机” 对投保人有效力吗 案 情 简 述 2018年12月13日,刘某父亲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为其子刘某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200000元。保险条款疾病条目中载明Ⅰ型糖尿病属于重大疾病,但同时又使用普通字体在条目概念解释中载明,患Ⅰ型糖尿病必须达到因严重心律失常植入了心脏起搏器等条件方可理赔, 且投保过程中对该限制性条款 并未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 。 2022年9月1日,刘某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Ⅰ型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023年6月14日,某保险公司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以刘某所患Ⅰ型糖尿病尚未达到因严重心律失常植入心脏起搏器等条件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刘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00000元。 案 件 审 理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