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规定适用于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