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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对列入各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的 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 确保名单内企业和园区绿色制造水平 关键指标持续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 现就做好 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 单 动态管理工作 通知如下 01 我市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单位须于 2025年3月30日前 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2025年度动态管理表的填报。 02 企业如因投资、并购或其他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或组织边界与列入时发生重大变更,应在填报动态管理表时予以说明,我局将进行复核确认,变更后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移除,对涉及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将建议上级部门予以移除。 03 请各区工信部门加强对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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