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像这样“设为星标”,更容易找到我们哦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将于2025年1月1日起 开始施行 具体涉及内容如下 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将罚款2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待驶(转)区内等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 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未悬挂号牌 将罚款3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 驾驶未登记、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十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买卖、伪造、变造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