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目次 一、 在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下,权利人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减轻和转移 二、 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初步证据对侵权行为的推定 1. 基于“接触可能性+实质相同”对侵权行为的推定 2. 基于“披露、使用的风险”对侵权行为的认定 2024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吉利与威马两家车企之间的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案号为:〔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判决威马方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吉利方的涉案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汽车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技术秘密(以下简称涉案技术秘密),并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6.4亿余元人民币。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不仅在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