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示了“浙江重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 50000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浙江重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 50000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重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 50000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项目代码:2309-330782-07-02-185705 建设单位:浙江重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义乌市佛堂镇塔山路100号 建设规模:浙江重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