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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法治巴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 典型案例 ● 案例一: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可以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赵某诉孙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二:一方基于索取财物目的与另一方建立恋爱关系、作出结婚承诺,可以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王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 案例三:婚介机构以保证“闪婚”为名收取高额服务费,应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返还部分费用——林某诉某婚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案例四:因彩礼给付方隐瞒自身重大疾病导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考虑其过错情况对彩礼返还数额予以酌减——吴某诉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一 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可以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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