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赵辉与潘颖协议离婚,女方获得赵辉持有的金圆股份约6614万股股份及金圆控股7.67%的股权,市值约4.1亿元。此次离婚导致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由赵璧生、赵辉变更为赵璧生。同时,赵辉因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并收到金华市公安局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赵辉和潘颖协议离婚,股份分割涉及金圆股份约6614万股股份和金圆控股7.67%的股权。
赵辉将其持有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名下,导致金圆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关键观点2: 此次离婚导致的股份变动使潘颖成为金圆股份的重要股东,市值约为4.1亿元。
潘颖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获得的股份市值巨大,成为公司的核心持股人之一。
关键观点3: 赵辉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并受到相应处罚。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关键观点4: 赵辉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处于质押状态,需解押后才能完成过户。
这是完成股份分割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确保整个交易合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文章预览
3月21日,金圆股份(000546.SZ,股价4.96元,市值38.57亿元)公告称,近日,其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的通知, 获悉赵辉和潘颖已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 ,就股份分割等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两人的约定, 女方潘颖将得到赵辉的全部持股,对应市值约4.1亿元 。 金圆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后,潘颖出具《减持承诺函》,在赵辉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期间内,潘颖不得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潘颖获得赵辉全部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 赵璧生、赵辉父子 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金圆股份约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5%。 其中,赵辉直接持有金圆股份约661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股份来源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同时,赵辉还通过持有金圆控股集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