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不良资产批转的定义,包括批量转让、资产管理公司和发起单位的相关内容,以及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可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以及不可批量转让的范围。最后,推荐了一些相关领域的干货文章供读者阅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不良资产批转的定义和工作原则
不良资产批转包括对3户及以上的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并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工作原则包括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和价值最大化。
关键观点2: 不良资产的适用范围
可批量转让的不良资产包括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抵债资产和其他不良资产。而不可批量转让的范围在文章中未具体展开。
关键观点3: 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和要求
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机制,有5年以上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以上,并取得相应的金融许可证。
文章预览
一、不良资产批转定义 (一)批量转让 批量转让是指对3户/项(“户”指独立企业法人,“项”指抵债资产,下同)及以上规模的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将不良资产及全部相关权利义务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二)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量转让特别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三)发起单位 批量转让的发起单位为总行及境内辖属各一级分行。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透明。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