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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2024年11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目前《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正在市人大官网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条例》共8章45条,涉及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产业发展、数据安全及南沙深化数据开发合作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提出“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此外,《条例》专设一章,明确南沙深化数据开发合作,推动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 推动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 《条例》指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数据运营机制,确定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推动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 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本市公共数据运营工作,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向数据处理者提供安全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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