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文件要求,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峰谷时段的划分、电价浮动范围、其他相关事项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峰谷时段划分
通知中对每日用电时段进行了调整,高峰时段为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为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
关键观点2: 电价浮动范围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户平时段电价组成及浮动范围进行了规定,其中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浮动。
关键观点3: 其他事项
通知还包括暂停执行尖峰电价、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的衔接、省电力公司第三监管周期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产生的损益分摊或分享、舆情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内容。
文章预览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发改价格函〔2024〕291号 各市(地)、县(市)发展改革委(局),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根据我省用电负荷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峰谷时段划分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 二、电价浮动范围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户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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