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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滥发营销短信、自动续费前五日提醒,北京新规——

北京晚报  · 公众号  · 电商 互联网安全  · 2025-02-16 16:33
    

主要观点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三项网络交易平台合规指引,涉及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信息公示与披露以及禁限售商品管理。指引强调保护消费者评价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误导消费者;对自动续费、虚拟形象直播等做出规范,强调显著提醒和消费者自主选择;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制定禁限售商品清单并公示,处理禁限售违法行为需及时公示。北京晚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网络交易平台合规指引强调保护消费者评价信息的真实性。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编造、修改、删除或屏蔽消费者的评价信息,应确保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关键观点2: 指引对自动续费、虚拟形象直播等做出规范。

自动续费前五日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并提供简便的取消或变更选项;利用虚拟形象直播需显著标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需显著区分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业务。

关键观点3: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需制定禁限售商品清单并公示。

指引提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制定涉及禁限售商品的内容清单,并公示不得直播带货的商品范围。

关键观点4: 指引强调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关的信息,对于敏感信息的收集需取得消费者的单独同意。

关键观点5: 指引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对禁限售违法行为及时公示处理结果。

平台对禁限售违法行为采取处理措施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包括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


文章预览

为督促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平台内小微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合规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与披露合规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规指引》。指引提出, 不得编造、修改、删除、屏蔽消费者的评价信息,也不得好评前置、差评后置误导消费者。自动续费前五日应以显著方式提醒,并提供简便的随时取消或变更选项。 消费者真实评价 不得删除或差评后置 按照《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规指引》的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主体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鼓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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