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胡某霞交通肇事案的详细介绍,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和关联索引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基本案情介绍
文章介绍了胡某霞交通肇事案的基本案情,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行为以及事故后果等。
关键观点2: 裁判理由分析
文章详细阐述了裁判理由,包括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判决的法律依据等。
关键观点3: 裁判要旨总结
行人等非交通运输人员亦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此外,文章还介绍了与此案相关的其他案例和法律法规。
关键观点4: 案件影响及意义
此案对社会公众具有警示作用,提醒人们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此案也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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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入库编号:2024-03-1-054-001 胡某霞交通肇事案 ——行人引发交通事故的司法认定 关键词: 刑事;交通肇事罪;行人;交通事故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27日晚上20时许,被告人胡某霞步行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某路段,一直低头看手机,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并横穿机动车道。胡某霞在感知车辆灯光时突然加速,导致与机动车道内缪某源正常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乘坐摩托车的被害人张某清受伤。张某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次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霞负事故主要责任,缪某源、张某清因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而负事故次要责任。2018年5月17日,胡某霞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投案。案发后,胡某霞与张某清家属达成和解,支付部分赔偿款,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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