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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国知局作出第583627号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关联阅读: 朋友圈图片构成现有设计二审判决书 买鲜花拍照发朋友圈版权案二审判决书 决定认定, 微信聊天记录对话仅发生在特定范围的特定人之间,尚不足以证实已向不特定公众公开,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 ,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决定要点: 微信聊天记录对话仅发生在特定范围的特定人之间,仅能产生外观设计在特定范围内公开的后果,尚不足以证实已向不特定公众公开。 在请求人未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证据1-3所示聊天记录中涉及的包装袋已经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公开销售。 决定结论,维持专利权有效~ 此文来源:知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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