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镇金谷加油站发生的一起中毒窒息事故,该事故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事故原因为作业人员在窨井内缺氧窒息,施救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盲目施救,致使伤亡扩大。事故追责涉及多人和相关部门。此外,文中还提供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指导手册中关于氧气浓度对人体影响的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概述
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镇金谷加油站发生中毒窒息事故,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关键观点2: 事故原因
作业人员在窨井内缺氧窒息,违规作业;施救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盲目施救。
关键观点3: 事故追责
金谷加油站安全员李某义、金谷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刘某华等4人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分和行政处罚;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某等8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理。
关键观点4: 安全指导
依据《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导手册》,正常空气中氧气浓度约为20.9%,缺氧会对人体多个系统及脏器造成影响,甚至使人致命。文中还详细列出了不同氧气含量对人体的影响。
文章预览
8月9日,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镇金谷加油站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 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近日,松原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松原扶余市三岔河镇金谷加油站“8·9”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认定, 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 8月9日7时31分 外雇电工于某广在 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进入窨井内维修水泵,作业时出现昏迷。 ✓ 7时32分 金谷加油站 安全员林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进入窨井施救 ,出现昏迷。 ✓ 8时53分 金谷加油站 安全员李某义关闭水泵电源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进入窨井内施救, 导致昏迷。 事故窨井进口 伤亡情况 死亡人员 ■ 于某广(外雇电工) ■ 林某(安全员) 受伤人员 ■ 李某义(安全员) 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事发窨井内无漏电情况。事后多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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