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FDA食安云
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标准)解读、答疑。
今天看啥  ›  专栏  ›  FDA食安云

总局: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大类还是类别——界定?

FDA食安云  · 公众号  ·  · 2024-07-06 06:00
    

文章预览

留言 有调味品大类下酱油类别的许可证能否生产食醋和味精?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49条第2款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的,视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请问,此处的“食品类别”是指许可分类目录的32个食品大类,还是“类别名称”项下的具体类别?比如许可明细表有调味品大类下酱油类别的许可证,生产食醋或味精是否视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答复 回复部门: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条件。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酱油类别编号0301,食醋类别编号0302,味精类别编号0303,不同品种食品生产原料、工艺等要求不同。生产食醋或味精应取得对应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如需增加生产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