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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周六,速览全省法院资讯 封面新闻 (图源网络 侵删) 鲁法案例【2024】491 ■寿光法院 : 车上人员责任险与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发生竞合时,该怎么赔付? 2024年1月10日晚上10点40分,王亮(化名)开车回家,从医院东门驶出向左转时,与对向车道自北向南行驶的刘强(化名)正面相撞。王亮受伤,车辆受损。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亮、刘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王亮在某保险公司为其名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商业三者险等险种,保险期为2023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王亮起诉某保险公司,要求给付其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6000余元。该保险公司辩称应先扣除车辆交强险相关赔偿限额后再按事故责任比例予以赔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上人员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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