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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员工拒绝调岗仍在原岗打卡,是否属于旷工?

辽宁普法  · 公众号  ·  · 2025-03-1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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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击 蓝 字 关 注 我 们    员工拒绝降职调岗,最终却因“旷工”被辞退。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及工资。   2021年6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岗位为后勤专员。2023年8月,某公司对王某下发《处罚通告》,对王某予以降职1级处罚。同月,某公司变更王某岗位为后勤助理,并向王某发送《新岗位报到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到新部门报到。王某对该通知书及岗位调动书面表示拒绝,并仍在原岗位进行考勤打卡。   一周后,该公司以王某未到新岗位报到累计旷工三天为由,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王某向福鼎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遂向福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 某公司对王某进行降级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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