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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消失?

无讼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11-0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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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作者 赵恒志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企业财税治理与财税争议应对、关联交易的税收应对,公司股权改制、VIE架构调整,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与争议解决,具备律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证券从业资格。 亏损抵企业所得税是通俗的说法,企业的亏损可在未来不超过5年内结转冲抵应纳税所得,减少未来应纳税所得税,会计核算上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公司法开始实施,允许资本公积弥补亏损,似乎企业的亏损“凭空消失”。具体到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本公积弥补后的亏损”是否可以继续抵税,可能就存在分歧争议。 一、企业所得税上的亏损:“资产负债表”观 or“利润表”观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经营利润,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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