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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在家中意外离世,留下430万元的遗产以及一套位于市区的两居室房屋无人继承,在法院判决将部分遗产分给已履行较多扶养义务的堂弟夫妇后,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据上海法治报消息:经过一年的公示期后,该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名下房屋为无主财产。这也是 上海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认定的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案。 3年前的夏天,徐汇区华泾镇一小区内,一名独居老人猝死家中,死者正是小区居民葛老伯。 由于葛老伯未曾生育的女儿、老伴,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葛老伯死亡。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依照《民法典》规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葛老伯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葛老伯的遗产管理人。 然而,就在老人去世不久后,葛老伯的堂弟夫妇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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