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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知!工资计算方式有变!

睢宁融媒  · 公众号  ·  · 2025-01-03 17: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的调整,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的变更。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11天增设为13天,相关计算方式也随之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群众。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增设为13天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这影响了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关键观点2: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考虑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具体为年工作日248天、季工作日62天、月工作日20.67天。

关键观点3: 工资折算的调整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考虑了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具体折算公式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关键观点4: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文章预览

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也随之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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