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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产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 至 2025年)》(沪经信生〔2023〕588号),促进工业服务业能级提升,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就开展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主要面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贸易、数字化供应链、物流仓储、专业服务的各类产业互联网平台。主要包括 重点产业垂直服务平台、工业品数字服务平台、工业原料数字服务平台(大宗商品) 、 专业服务平台、跨境产业数字服务平台等不同类别。
二、申报条件
1 . 申报主体应在沪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社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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