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伦视界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所之一。经数年发展壮大,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所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杭州、东京、香港、伦敦、纽约、洛杉矶和旧金山设有办公室。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伦视界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新变化

中伦视界  · 公众号  · 金融  · 2024-08-28 18:25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行为,加强监管。本文主要解读了该办法的七个关键点,包括网络小贷纳入统一监管、监管层级划分、汇票贴现业务明确、小贷业务集中度要求、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规范、展业渠道报备要求细化以及对贷款产品的要求。同时,文章也提到了该办法的过渡期和落地后的影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网络小贷纳入统一监管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小贷纳入整体监管,这是首次将监管目光投于小额贷款公司身上。

关键观点2: 监管层级划分明确

明确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地方政府在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职责划分。

关键观点3: 汇票贴现业务明确允许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开展汇票贴现业务,但并未明确其是否可以经营转贴现等票据交易业务。

关键观点4: 小贷业务集中度要求

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进行了限制,区分了网络小贷的单户贷款余额上限。

关键观点5: 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

对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尤其是禁止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助贷业务,并要求联合贷款出资比例达到30%。

关键观点6: 展业渠道报备要求落到实处

首次在监管规定中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发布贷款产品等的报备要求。

关键观点7: 细化了对贷款产品的要求

对具体的贷款产品提出了一系列细化要求,包括不得借新还旧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文章预览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金监局”时代首部针对小贷的监管立法。本文将帮助大家快速领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体现的监管精神。 作者丨 刘新宇 吴豪雳 2024年8月23日傍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官网公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也是“金监局”时代首次将监管的目光投于小额贷款公司身上。本次《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的推出确实让市场感到有些突然。一方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已过去近三年仍未出台,在上位法尚未落地的情况下率先展开下位规定的立法不太符合既往的立法逻辑,另一方面,相较于其他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并非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