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是关于酒店员工通勤大巴车租赁费用的计入问题,根据《国际酒店统一会计制度》进行讨论,并介绍了NorthStar纳斯达酒店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酒店员工通勤大巴车租赁费用应计入运营成本(在GOP之上)。
《国际酒店统一会计制度》中规定了酒店员工车辆成本的归类,包括员工通勤大巴车租赁费用计入酒店人工成本中的员工福利。国际品牌酒店通常遵循此制度,将此项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关键观点2: 《国际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对租金的定义和分类。
该制度中约定了土地和建筑物的租赁计入租金项下,而酒店员工通勤大巴等杂项设备的租赁不计入租金项下,如果设备不租赁则作为固定资产采购。
关键观点3: NorthStar纳斯达酒店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简介及其服务。
该公司除了协助酒店业主开发高星级酒店项目外,还通过NorthStar资管学院提供实战培训课程。其在线课堂由资深酒店管理顾问结合实战经验和案例进行讲解,为酒店行业人士提供获取知识和交流经验的平台。
文章预览
Hello,大家好,今天回复境外酒店业主的一个问题,酒店员工通勤大巴车租赁费用,应计入运营成本(在GOP之上),还是计入业主费用(在GOP之下)? 目前在国内的国际品牌酒店中, 酒店员工通勤大巴车租赁费用 计入运营成本,在GOP之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又称为“营业支出“或”营业费用“,一般是指的酒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开支。 在《 国际酒店统一会计制度》中有酒店员工车辆成本的归类,该费用计入酒店人工成本中的员工福利。 在《 国际酒店统一会计制度》中,其中一项员工福利就包括: 员工公共交通工具,包括提供交通补贴的成本,为酒店员工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资金。并且在P 报表中的运营成本中也列出了酒店员工交通费用。(见上表) 在中国的国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都使用《 国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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