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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告。 这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去做理财和投资,怎么就变成了“消费者”? 难道买股票和买商品一样,付钱后东西就变成了二手货,越来越不值钱了? 这样岂不是说金融活动让大家的钱越来越贬值? 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 其实,“金融消费者”这个词儿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 早在2019年,央行和银保监会就发布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通知。此后,这个概念逐渐变成了专有名词。 在某度上的定义是:“狭义的金融消费是指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广义的金融消费不仅包括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还包括购买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商品”。 2019年11月14日,最高法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其中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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