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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已成为大众休闲消遣的重要途径, 亦成为商家进行宣传销售的重要渠道。 与此同时, 与短视频相关的著作权侵权纠纷 也呈现上升趋势。 作为短视频制作者, 随意“套用”他人视频 使用其画面、文案 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近期,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 因商家“套用”他人短视频引发的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 案情回放 橙子公司 (化名) 在某视频平台注册了账号,粉丝量超100万,商品销量合计近90万件。为介绍宣传“美粒”(化名)品牌面罩及相关产品,橙子公司创作并录制了多条短视频,并发布在其账号中。 后来橙子公司发现,栗子公司 (化名) 未经许可,为宣传、销售同类面罩产品,擅自使用了自己已发布短视频中的文案及配音,制作侵权视频并发布在栗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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