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信证券因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的违规行为被深交所书面警示,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给予纪律处分。皓吉达是一家电子科技公司,其IPO申请因相关问题而撤回。此外,中伦律师事务所也因未充分核查相关问题而收到深交所的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中信证券遭深交所书面警示
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包括未充分核查实控人的离婚事项和股权变化情况,未督促发行人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等。
关键观点2: 两名保荐代表人受到纪律处分
因在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关键观点3: 皓吉达IPO申请撤回
该公司于2023年9月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但在今年4月撤回申报。尽管撤回申报,但中介机构对于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仍然难辞其咎。
关键观点4: 中伦律师事务所也收到监管函
因未充分核查相关问题,深交所在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的同时,也对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同样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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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信证券遭深交所书面警示,涉皓吉达IPO项目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券商一哥”中信证券,遭深交所书面警示! 11月8日,深交所官网挂出 对中信证券的监管函及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监管函显示, 中信证券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 。 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据悉,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吉达)于2023年9月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今年4月撤回申报。 监管函显示,皓吉达两名实控人曾存在夫妻关系,且在报告期内存在离婚事项。 深交所认为,中信证券对实控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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