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许多挂名法定代表人或者离职后仍然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因公司涉诉案件导致个人被法院限制消费,影响个人征信和日常生活的情况。文章列举了变更或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两大路径,并详细阐述了通过司法实践、公司法规定和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内容来解决这一问题。文章还提到了在解决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项影响因素和司法案例,以及针对这些因素的一些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或涤除的需求
由于挂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离职后仍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因公司涉诉案件导致个人被法院限制消费,引发个人征信和日常生活的不便,因此产生了变更或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需求。
关键观点2: 公司内部救济程序的重要性
司法机关认为公司本身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选任、更换属于公司自治管理范畴。因此,在未穷尽公司内部救济程序解决法定代表人变更或涤除事宜的情况下,当事人直接起诉一般难以获得支持。当事人应当首先采取内部救济措施,如提出辞任、推动股东会召开等。
关键观点3: 诉讼解决的必要性
如果当事人在穷尽公司内部救济程序后仍未能涤除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此时往往只能采用诉讼方式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审查当事人是否穷尽公司内部救济程序、与公司是否存在实质关联性等因素。
关键观点4: 实质关联性的证明
当事人需要证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关联性,包括证明已解除劳动关系、未实质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此外,挂名协议在法定代表人登记涤除案件中可以作为有利证据。
关键观点5: 其他影响因素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会考虑公司是否能选出新的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等因素。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文章预览
“ 许多挂名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免职、主动从单位离职后但仍登记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因为单位的涉诉案件导致个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极大影响了其个人征信及日常生活的便利性。为了避免承担上述风险,便有了变更或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需求,本文列举了两大路径,以供参考。 ” 文|杨博 林洁虹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新则供稿 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依法具有公示效力。就公司内部而言,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之间为委托法律关系,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基础是公司的授权,自公司任命时取得至免除任命时终止。 通常情况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多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现实生活中,不乏大量公司实控人出于规避自身风险或者其他利益考量的角度选择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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