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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传文体之“作”与“修”的矛盾 文/汪春泓 香港岭南大学中文系汪春泓教授 摘 要 : 史传与诸子在《汉书·艺文志》中属于文献分类,而在《文心雕龙》里则属于文体分类,当然纪昀对此早就提出质疑。从文体论看,史传必须保持求真实和树大义的文体特点,以《春秋左氏传》为例,其间“《春秋》大义”与“因鲁史”就构成孔子之《春秋》的文体应有之标准,即使实录也离不开善恶是非等大义之表达,若《春秋》无大义,则一部《春秋》将黯淡无光。因而衍生出历史上存在的孔子“作《春秋》”与“修《春秋》”两种不同叙事,从经学和史学两个角度辨析其所指。从史传文体特征而论,一方面孔子作《春秋》,凸显其当一部大法的原创性价值;另一方面孔子修《春秋》却是兼顾史家思想和史料的最佳结合,以至于达到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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