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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坤说税】销售房地产,自持面积的土地成本能否扣除?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9-06-2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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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 正坤财税】 有奖征稿请点击图片 案例    A房地产公司取得一块土地,取得土地支付的价款为1.45亿元,其中一栋于2017年6月交房,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注明的总可售建筑面积为30000平米,一栋可售建筑面积为14000平米,但A公司在计算可扣除的土地成本时,认为由于二栋有1000平米后续打算自持,自持面积不属于可售面积,因此按14500万 × 14000/(30000-1000)=7000万计算了可扣除的土地成本。      A公司处理是否正确,销项抵减计算中的可售面积是否包含自持面积?      目前实务处理中存在2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不能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明确,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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